5月15日下午,國倫兩小時活動在瀛國倫所會議室繼續開展。本期國倫兩小時由潘雪松律師為大家分享新《證據規定》的主要修改。
瀛國倫所主任駱臣飛律師、翟春寶律師等部分律師參加了本次活動。
潘雪松律師先是簡要梳理了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證據規定》新增“書證提出命令”、修改自認規則、增加鑒定人簽署承諾書以及新增電子數據證據的幾大修改。
隨后,他重點介紹了這些修改的具體內容,并結合實際情況對運用進行了分享。
分享會上,參會律師不時討論,及時交流,對《證據規定》的理解和適用有了進一步的學習和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