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的監督,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確保依法公正履行檢察職責,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吉林省司法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任省級人民監督員。2020年6月19日,吉林省司法廳公布85名吉林省省級人民監督員名單,吉林瀛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董天靜通過嚴格的選拔,成功當選2020年度—2025年度吉林省省級人民監督員。
人民監督員制度是健全確保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人民監督員依法對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活動實行監督,符合條件的公民通過選任程序成為人民監督員。人民檢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監督員依法進行監督:
(一)案件公開審查、公開聽證;
(二)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三)巡回檢察;
(四)檢察建議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實等相關工作;
(五)法律文書宣告送達;
(六)案件質量評查;
(七)司法規范化檢查;
(八)檢察工作情況通報;
(九)其他相關司法辦案工作。
省級人民監督員監督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長春鐵路運輸檢察院和長春林業檢察院及其轄區內基層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案件及活動。省級人民監督員由吉林省司法廳負責選任管理。
董天靜律師
畢業于吉林大學經濟法專業,具有長達27年法院工作經歷。曾任德惠市法院書記員、審判員,綠園區法院審判員、副庭長、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現吉林瀛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業務領域:民商事合同、民事侵權、房地產等法律事務的訴訟代理和非訴訟業務。
董律師表示:成為人民監督員之后一定代表社會大眾對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進行監督,確保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嚴格履行人民監督員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