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車主維權事件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由此引發的4S店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是否合法的問題也是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j近日,河北瀛冀律師事務所龔浩律師就石家莊某車主在購車過程中遭遇4S店收取“前期利息”一事接受河北電視臺經濟頻道“今日資訊”節目采訪。
石家莊某車主在4S店以貸款方式購買奔馳牌汽車一輛,事后據車主回憶,當時銷售人員提到要收取一筆前期利息費,但是只是簡單地告知是貸款利息中的一部分,加之各類費用繁雜,她也沒有追究這到底是一筆什么費用。直到最近西安車主維權事件發酵,車主才把當初的購車合同拿出來仔細看了看—結果發現這筆前期利息費并未在貸款合同中體現也沒有收據或發票,因此,她十分懷疑這筆收費的合理性。
龔浩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起事件中,車主遇到的收費名目雖然不叫金融服務費,但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車主在購車過程中,4S店在正常購車價款之外,額外收取的費用。這些費用是否能夠收取?首先要看所收取的費用是否有法律依據,拿金融服務費來說,在當前法律規定和行業規范中并沒有對金融服務費的明確定義,但能夠提供金融服務的必須是金融機構,很顯然4S店并不屬于金融機構,更不要說收取金融服務費了。并且從原銀監會2012年的文件來看,是禁止金融機構在辦理貸款過程當中收取費用,也就意味著金融服務費屬于違法收取,所以4S店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龔浩律師還提醒廣大消費者有些4S店還存在捆綁銷售、強制消費等情況,都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侵犯。消費者可以通過投訴、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